當初面試《Vogue》的職位時,由於是 Zoom 面試,面試官只能從我的胸部以上來評估我。因此,我在筆挺時尚的上衣下,穿了一條運動褲。經過多輪面試,我還是得到了合約。我亦試過穿著一條 Comme des Garçons 的連身裙參與面試,其裙襬的立體褶襉在鏡頭界線下方如孔雀開屏,但誰又能察覺到呢?
或許這種「只拍頭部」的採訪模式反而對我有利。畢竟,每當我站在標明「休閒正裝」並明確禁止「帽子、運動褲與運動鞋」的餐廳門口時,總有同事會脫口而出:「我覺得你這身打扮根本進不去。」但我對此並不在意,因為如果讓我去一個不歡迎顧客的地方吃飯,那我倒不如自己在家做飯好了。
那些關於人們應該穿甚麼或不應該穿甚麼的社會規範,難道不是已經過時了嗎?現今 Balenciaga 一條運動褲索價1,850英鎊,而一套訂製西裝褲可能僅需其十分之一。我無意斷言何者才是明智投資,但這確實是我們身處的荒謬現實。
《Vogue》美容及健康編輯 Morgan Fargo 坦言:「穿著運動服裝會讓我感覺不夠專業。」我其實是認同她的觀點的,畢竟我也不想我的律師穿著 Nike 運動套裝為我辯護。但歸根結底,我們既非在法庭工作,更遑論什麼「正統」辦公室。Morgan Fargo 和我的工作就是產出如《穿運動褲進入辦公室真的合適嗎?》、《時尚女孩必備:如何搭配已成為經典的 Adidas 運動褲》這類內容。
Photo by Jacopo M. Raule/Getty Images For Balenciaga
Morgan Fargo 補充道:「我覺得是因為我的外表不夠前衛。我看起來比實際年齡年輕十歲,所以運動褲穿在我身上顯得實用而非時尚。」她的理論是,如果你留著時尚 Bob 頭,就能駕馭運動褲;而我的觀點是只要你有工作,你就能穿運動褲。鑑於 Morgan Fargo 的觀點似乎與職業自信有關,我便隨之提及:「事實上,職場中做出最令人髮指的決策,往往都是那些衣冠楚楚的人,例如簽署福利削減法案的官員,都是身穿高級訂製西裝的。因此,衣著從來與工作能力無關。」
亦有觀點認為:「運動套裝本身無法賦予你風格。」的確,只要你刻意拒絕時尚雜誌女孩的刻板印象,或許帶有某種反叛氛圍,但我在《Vogue》工作最大的體悟是,衣著極少能揭示穿著者的內在光采,至少遠不如人們想像中豐富。在這裡,衣服會被分析、辯論、爭論到失去所有意義的地步。
事實上,時尚編輯們能以「自我表達」之名,隨心所欲地穿衣打扮。這種邋遢著裝的特權,若放在超市或銀行職場,恐怕只會讓人們質疑你的專業度。然而自由仍有界限,畢竟沒有會想讓穿著邋遢的人代表公司。歸根結底,我們被錄取從來不是因為自身的衣著,而是我們對他人服裝的犀利評析。











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