日本心理諮商師石原加受子在新書《不彆扭的練習:人生再苦,只要活在當下、無愧於己,那就夠了!》中提到,所有彆扭的情緒都出在我們的思考,很多時候,我們會被自己的思考困住,那就代表著我們「沒有活在當下」。一旦我們忘記要「活在當下」,無論我們怎麼思考都無法緩解已經弄擰的情緒。而情緒之所以會這樣惡化,就是因為被「思維的假象」所迷惑而沒有「活在當下」。但是,所謂的「活在當下」究竟是怎麼一回事?

就是「自我中心的生活方式」!

所謂的「活在當下」就是「真切體會當下」,不透過腦袋思考,在每個時刻、每個瞬間,以自身的感知去體會當下所發生的一切。不以他人的思維、想法、角度看事情,不受他人的思維、想法、行為所影響,將注意力放在自身身上,用心感受、體會再判斷、決定接下來的行動,這就是「自我中心的生活方式」。

所謂的「自我中心」,就是相信自己的「感知方式」。特別是在人際關係方面,這個「感知方式」遠比思考、言語更能強而有力地說明自己的狀況。為什麼呢?因為這個感知方式是以「重視自己」、「愛自己」為基礎。說起來,這個「感知方式」就像是自己無意識發出的「為了愛自己的訊息」。「感官」就是扮演著感應器的角色,負責接收這個訊息。我們會無意識地透過「感官」這個感應器,抓取自己是如何愛人的訊息。所以,以自己的「感知方式」為標準,遠比單靠頭腦的理解或思考來分析、解釋,更能幫助自己免於陷入種種糾紛之中,並且能夠愛自己。

明白自己做不到「理所當然的事」的瞬間

然而,假使我們做不到那「理所當然」的事時,情況會如何呢?

明明必須與所有人和睦相處,但我卻做不到;出了社會就一定要馬上工作賺錢才行,但我卻做不到;在公司裡必須開朗、活潑、有朝氣,但我卻做不到;家人就必須同心一氣,建立美滿的家庭,但我卻做不到;親子之間必須互相理解,但我卻做不到;夫妻之間必須凡事透明、沒有祕密,但我卻做不到;待人必須和善,但我卻做不到。諸如此類,深信自己「做不到」是問題,就會漸漸演變成「煩惱」了。

或是,認為「好朋友就必須凡事開誠布公。但對方卻不肯說」,因而感到不滿,想責怪對方「我對你掏心掏肺,而你卻沒有這麼做」。抑或是,如果認為只有自己幸福而不顧他人不幸是不對的,就會對自己的幸福懷有罪惡感,所以肯定會刻意讓自己也變得不幸。於是變成一邊期盼自己幸福,一旦實際得到幸福卻又籠罩在罪惡感之中的狀況。

其實,應該可以活得更輕鬆

像這樣以思考為前提的主觀認定「當作自己的煩惱」不僅偏離根本問題,事實上,沒有意識到這種主觀認定有問題,這才是問題所在。假如我們的前提是「工不工作是我的自由。想工作時工作;不想工作時就不工作。要怎麼做,完全隨心所欲。也就是要以自己的欲望、心情為標準」。以這個為前提如何呢?還會出現「是丈夫在養我」的想法嗎?還會有在家庭裡沒有收入就沒有發言權的想法嗎?

難道還看不出嗎?就是因為自己一開始便以「必須這麼做」為前提,才會產生這種不必要的煩惱。相反的,如果以「自由選擇」為前提,大概就不會有不必要的煩惱,而且會漸漸轉換心境,覺得:「我待在家裡當家庭主婦非常快樂」「我可以休息到自己滿意為止,所以能真切體會到氣力逐漸恢復」

不是用頭腦思考。而是「心境」有了如此的轉變。最重要的是有沒有把焦點放在這個「心境」上。為什麼呢?因為把焦點放在此刻的心境上,感受那樣的心境,無疑地正是所謂的「活在當下」。

來源:台灣東販《不彆扭的練習:人生再苦,只要活在當下、無愧於己,那就夠了!》 作者/ 石原加受子

原文來自:台灣版《VOGUE》